咨询详情
dw2
提问时间:2018-59-09 16:59:20管理员回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一步、到原参保地(郑州)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在新就业地(商丘)参保登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后续转移工作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两个社保机构对接办理转移手续。